工业化学品
瑞旭集团
工业化学品
日化品
食品
医疗器械
农用化学品
检测认证
绿色双碳
Search

关于对含γ-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服务管理措施的公告(易制毒化学品)

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

γ-丁内酯,国家药品监管局,管理措施,易制毒化学品,化学品

2023年12月28日,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药品监管局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含γ-丁内酯部分特定产品优化服务管理措施的公告,该公告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哪些产品或类型可以豁免

  1. 对γ-丁内酯含量低于60%(含)的光刻胶、聚酰亚胺取向液、稀释剂、感光液、防反射薄膜生成液,免于办理进口许可;免于办理国内购买和运输备案证明。
  2. γ-丁内酯含量低于20%(含)的打印墨水(含清洗墨盒等耗材),免于办理进出口许可;免于办理国内经营、购买和运输备案证明。

如果产品不属于上述产品类型或浓度高于上述浓度怎么办?

如果企业的产品类型不属于上述产品类型或者产品类型满足,但浓度超过相关限值,该产品在中国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,在生产、经营、购买、运输、进出口环节需要申请相应的许可或备案。

其他责任和义务

相关企业要提高禁毒守法自律意识与合规能力,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,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制,做好上述产品的进出口、出入库、存储、生产耗用、报废等相关管理工作,建立有关台账,落实各项管理措施;坚持诚信经营,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时,应当如实申报γ-丁内酯易制毒化学品含量,自觉履行进出口管制责任和义务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管,强化对进出口、生产、经营、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,督促企业守法合规经营,严防流入非法渠道,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“化规通”!聚焦中国, 放眼全球,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,全球REACH、禁限用物质、下游产品应用法规、危化危货、供应链合规和双碳,最新一手资讯。

化规通

① 凡本网注明"稿件来源:“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② 本网未注明"稿件来源: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 "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"稿件来源: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",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请及时与UC联系。

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。

联系UC
服务热线:4006 721 722
电 话:+86 571 87206555
联系UC
服务热线:4006 721 722
电 话:+86 571 87206555